四川法院:赌资收入达400万 12人开设网络赌场赌球被判刑
近日,记者从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徐某某和薛某等人商量利用欧洲杯球赛开设赌场赌球营利,涉案赌资收入总计近400万元,最终薛某等12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案件回顾:欧洲杯期间 被告人开设赌场赌球营利
徐某某和薛某等人商量开设赌场后,薛某开始招揽赌客并建立了微信群,庞某某则利用境外账号建立所谓的“外围盘口”。
薛某将庞某某拉入微信群与赌客对接,由庞某某在网上或现场接受赌客投注下单,统计每场赌注情况,并按事先确定的占股比例分配赌场营利。周某等人则对欧洲杯球赛赌博赔率进行推送分析,指导庞某某接受赌客投注下单。
一段时间后,陆续有被害人反映投注的钱无法收回,被害人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理,法庭根据各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判决薛某等12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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