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去澳门赌博的公安局长,受贿3854万被判刑!
2023-03-02 07:42:20 网赌江湖写手

2月28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袁健晖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袁健晖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96.873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袁健晖尚未退出的赃款及孳息。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袁健晖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北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柳州市柳城县新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新、北海市公安局原干警李某枢等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办理、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索取、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54.811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健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袁健晖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退缴部分赃款,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袁健晖有索贿和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等情节,依法从严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袁健晖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等到庭旁听。

公开资料显示,袁健晖,男,壮族,1960年10月出生,广西田阳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广西北海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22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经核查,发现袁健晖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境外赌博活动。

专题纪录片《清廉建设 勇毅前行》提到了袁健晖的例子。2001年,有商人老板邀请袁健晖到澳门游玩。去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袁健晖去澳门的次数多了,也从刚开始的逛街、购物,慢慢地学会了赌博。从赌博中尝到甜头后,袁健晖去澳门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为了既能满足自己的嗜好随时去澳门,又能规避组织的监督,袁健晖就想到用假身份来出入境。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西新闻频道、澎湃新闻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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