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男足队员赌球属实,不是解散或开除的简单问题
大写的小肖 2022-02-12 22:07:50 大写的小肖

#国家纪委入驻足协#

男足先后输越南和日本,不仅差于女足战绩,赛场表现也疑点重重。足协终于宣布赌球调查,在法律会引发属于职务犯罪还是赌博罪的严肃问题,队员是否具有公职身份,以及与普通赌棍间的区分,还是一个有挑战的法律问题。


1、国足队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足球反腐并不是第一次,此前有对“黑哨”的查处,由于是在联赛中受贿,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有足协高层被查,由于足协属于人民团体,涉案人员被认定为受贿罪。

男足队员平常效力于俱乐部,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征召进国家队后,是否就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之前,羽毛球国家队出现过故意让球的情况,只不过是让给自己队友,也不存在经济动机,男子国足队员如赌球属实,怕是难逃法网。

但本次不同,如果赌球在先,又在场上故意让球,就滥用了国足上场队员的身份便利!不过,踢球作为职权或职务来认定,似乎前无先例。如果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整个案件可能会拓展法律身份的视野,毕竟,之前这种平时为民,特定行为状态为“官”的情况,还主要是居委会村委会人员。

2、赌输球又让球,是不是就一定性为赌博?

单纯的赌球行为,赌头定开设赌场,赌棍定赌博怠无疑问。如果赌博胜负与其身份行为有关,则赌和让球则需要合并评价。

这就意味着,如果讲国足队员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获利与让球有关,按职务犯罪司法文件,身份行为会吸收参与赌博的非身份行为,大概率可能用公职人员身份定性。这就像,刑讯逼供导致被告人被错误执行死刑,不定故意杀人罪,而定刑讯逼供一样。

3、赌球获胜和让球有没有因果关系?

虽然赛场消极,但是不是不让就不会输?消极避让是不是和输球有必然联系?或者,不让球能赢越南,但能不能搞定日本? 凭现在男足的水平,谁能说得准?

这就回到了:国家队员的职责是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算尽责?这是一个难点问题,即使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参与与职责相关胜负的赌博,本身是否就违背职务廉洁性?笔者倾向于支持这一看法,否则,俱乐部的身份与国家队就没有多大差异了,也才能体现国字号的公共使命,最大程度地杜绝违背职责使命的可能性。

虽然男足输球令人失望,但随赌球黑幕被揭开,本事件的严格执法,希望笼罩在绿茵场的疑云从此远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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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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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帷幄阳光gO

运筹帷幄阳光gO 2022-02-13

35

zan
坐牢坐定了
内海湾的人

内海湾的人 2022-02-13

149

zan
应严查,如赌博属实,则必须刑罚!
飞瀑观澜66

飞瀑观澜66 2022-02-12

207

zan
请去掉“如果”[抠鼻][抠鼻]
快乐叶子OS

快乐叶子OS 2022-02-12

198

zan
都是钱惹的祸
手机用户92506874078

手机用户92506874078 2022-02-12

86

zan
教育教育!加发奖金,不沦输赢!
用户8802460524191

用户8802460524191 2022-02-12

199

zan
依法严惩
用户6765428730785

用户6765428730785 2022-02-12

113

zan
那可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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