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网赌的具体情况吧
好赌分子,不仅在国内赌,而且跑到缅甸那边赌,跨境赌。
说明国内对赌博持续打击,把他们打“疼”了,跑到境外以为安全不受打击,岂不知央行采取措施,加大跨境打击力度。
有人可能对央行严打跨境赌博表示不解,打击赌博不是公安机关职责吗?
说的对。央行严打跨境赌博的方式,与公安机关不同,但打击赌博的共同目标一致。
要知道央行是银行的银行,主要负责发行货币。
赌徒跨境赌博,就会把人民币非法流入境外,造成人民币从“黑道”流失。
因此,央行为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阻止赌徒将人民币非法流入境外,必须严打跨境赌博。
赌徒已不满足“线下”,面对面赌博。因为这种赌博“风险”大,容易被人发现,被人举报。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赌徒也“与时俱进”了,他们上网“线上”赌博。网赌的特点是隐蔽性强,不易被人发觉。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有两种:聚众赌博,开设赌场。
聚众赌博,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就是为赌徒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并“抽头”的犯罪分子。
开设赌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你说参与网赌,没说具体怎么个赌?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解释:
如果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属于“开设赌场罪”。
如果抽头渔利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如果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收取服务费在2万元以上,
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收取服务费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为开设赌场共同犯罪。
你说判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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