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牌换牌出老千 赌博诈骗终害己——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2023-10-09 10:21:29 一直很严谨

案例要旨

行为人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案例正文

为牟取不义之财,三名赌徒联手设赌局诈骗,偷牌换牌“出老千”,骗取其他牌友的钱财。近日,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审结了杜某等三人诈骗一案。

网络图片

杜某在市区经营有一家快捷宾馆,为了“快速来钱”,逐动起了歪脑筋,其在经营的宾馆房间内安装了全自动麻将机,又找来朋友路某、纪某,三人共谋,以串通打牌、换牌的方式骗取其他牌友的钱财,利润均分。从2022年5月14日开始至2022年6月15日止,三人利用该麻将机约史某、赵某打牌,骗取二人共计46580元。事后,感觉上当的史某、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杜某等人先后被抓获,骗局终被拆穿。案发后,杜某等人等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川汇区法院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三人事前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用赌博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属共同犯罪。综合考量各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退赔等情节,最终,分别判处杜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分别并处罚金。

法官评论

赌博诈骗是指行为人在赌博当中进行欺诈(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出老千”),以让他人赌博输钱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赌博诈骗和赌博输钱是有区别的:赌博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所进行的博弈,输赢是有一定概率的。但在赌博诈骗中,行为人造假使得这种概率消失了,被害人的输赢受他人操纵。在这种情况下,是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应认定为诈骗罪。当然,如果行为人仅仅是采取欺骗的方法诱使他人参加赌博,但在赌博中并没有造假,而是纯粹以博弈确定输赢的,则只能认定为赌博罪。故三被告人偷鸡不成蚀把米,终归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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