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赌博!江西多人被带走!千万别干……
2024-02-18 10:00:42 财神①号

春节假期里

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

返乡与亲朋好友共度佳节

茶余饭后

有人就开始“闲”不住了

直接开干

不料,却被警方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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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15人被现场带走!

2月10日,大年初一下午

赣州会昌县公安局周田派出所迅速出击

在辖区某祠堂偏房内

端掉一处聚众“钓虾”赌博窝点

现场抓获刘某等15名参赌人员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人“劈娘子”,抓!

2月12日,年初三晚9时许

赣州石城县公安局琴江派出所快速查处

一起“劈娘子”赌博案件

现场抓获参赌人员4名

目前,4名参赌人员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人“炸金花”被带走!

2月13日晚上10点多

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民警主动作为

在城区某店内抓获利用扑克牌

“炸金花”的违法人员刘某等7人

目前,警方依法对参与赌博的七人

全部予以行政处罚

除了现实赌博

网络赌博,也难逃法网

↓↓↓

大年初二,

赣州安远县公安局重石派出所

抓获1名涉嫌网络赌博的嫌疑人。

小赌不怡情,大赌必伤身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

打牌搓麻将适度娱乐

可以增进感情

但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

那么,在赣州

赌博和亲友娱乐之间如何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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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江西界定“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细化标准: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营运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三)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四)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六)人均参赌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因为赌博被抓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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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者治安罚款、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二、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同样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四、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警方抓赌

不分假期平时

不分线上线下

微信、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所以,无论是假期还是平时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通通碰不得、逃不过

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请第一时间报警举报!

转自:赣州公安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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