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为境外赌客兑换外汇近2300万元 两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并处罚金
2023-09-12 10:03:51 财神①号

通过控制多个银行账户,为境外赌博人员兑换外汇,以境内收付人民币资金境外收付相应外汇资金的方式,非法从事跨境汇兑业务并从中牟利……近日,一个以夏某、王某为骨干,通过地下钱庄和澳门中介协助为境外赌客兑换外汇的犯罪团伙,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夏某、王某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另有8人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6名涉案人员相关违法线索已被移送至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其中2人已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被告人夏某看到港剧中为赌徒提供兑换外汇的情节,产生了为境外赌博人员换汇牟利的念头,遂与王某一起组建团队分工合作,利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分散资金流,绕开银行监管,为境外赌博人员兑换外汇。

2022年4月至9月,被告人夏某、王某与谭某、李某、何某等人共谋,筹集160余万元,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并安排人员在澳门接收。随后,夏某、王某等人采取内地银行账户接收人民币、澳门交付港币的形式,在澳门为内地赴澳门赌博人员兑换港币,从中牟利。

其间,被告人杨某在澳门联系客户,并以夏某、王某等人名义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用于人民币转账使用。被告人蒋某负责在澳门联系中介和客户,主要在博彩场所兑换外币。何某、王某在夏某等人指令下,负责在境内为外汇买卖客户划转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兑换人民币近2300万元。截至案发,夏某、王某已分别非法获利4万元,另有100余万元获利尚存在账户中,准备作为今后犯罪的本金使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扣押。

2022年9月,该案被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资金流向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将相关客户与夏某等人的聊天记录、被告人供述和银行卡流水作为案件主线,组织力量通过关联比对逐笔认定犯罪金额,确保形成非法买卖外汇已经完成的证据链条。

因夏某、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情节特别严重,且王某系累犯,2023年4月,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人提起公诉。2023年4月10日,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地下钱庄涉及的犯罪多样化,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润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依法稳妥办案的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打击洗钱犯罪及上下游犯罪等重点,商请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反洗钱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凝聚打击犯罪合力,努力堵上危害金融安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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